2023-06-03 21:44:15 | 好商标网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那么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有哪些?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有哪些?
第一种:如该专利有全程委托代理机构的,检索报告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提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专利权人不得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
第二种:如专利权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仅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还应提交代为办理检索事务的代理委托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中须有该代理机构盖章。
第三种:如专利权人确实要自己直接向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的,应事先或同时办理代理机构变更手续,解除与原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上应有全体专利权人签章。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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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关键词:冒充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专利有哪些冒充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冒充专利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不同,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纯粹是一种欺诈行为。那么冒充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呢?(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二)专利权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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