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3 13:53:54 | 好商标网
众所周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核的,审核比发明专利容易,那么没有实质性审核,实用新型专利审核的重点在哪?哪些是企业需要重点注意的呢?小编觉得的是材料准备上。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好商标网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以上就是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就要准备好的资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是委托专利代理公司进行申请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材料准备齐全,让审核人员能够看懂,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才有可能申请成功,如果材料准备上出现问题,可能会浪费企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间。在众多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中,小编觉得企业该重点关注的是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在撰写之前请参考网络上的范文。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比发明专利申请要简单一些,但这也并不表示企业可以放松警惕,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前,企业也得做好准备工作,材料齐全并合规,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重点之一。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号什么时候能拿到专利号什么时候能拿到?专利号,是伴随专利授权证书的,是专利证书上一项主要内容。即什么时候拿到专利证书,什么时候就能拿到专利号。不过在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我们可以根据申请号,判断出专利号,只不过真正意义上的专利号还没有下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专利号是ZL+申请号。我国专利分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申请授权的时间不同,拿到专利号的时间也不同。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审核难度最低,技术要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专利等同特征认定中”容易想到”的理解专利侵权判定中,对于等同特征认定中的“容易想到”的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第49条对其做了如下规定: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是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在具体判断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两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同一或相近的技术类别;两技术特征所利用的
2023-06-21 03:40:12
2023-09-03 02:55:24
2023-05-28 22:13:55
2023-10-07 12:15:18
2023-09-23 01:02:39
2023-07-14 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