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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申请类型、所需资料、申请途径及费用
德国是一个经济,科技,制度非常发达的国家。特别在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方面十分发达,以理学、工程技术而闻名的科研机构和发达的职业教育支撑了德国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以汽车和精密机床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也是德国的重要象征。
德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德国现行的专利法体系由《专利法》(2013年修正)、1976年《国际专利条约法》、1968年的《实用新型法》及2004年制定的《外观设计改革法》组成。
一、德国专利保护的类型及期限
1.发明专利
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为20年,不能续展。如果对某项发明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并申请的专利称为追加专利,只能由拥有其原专利或原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提出。一项追加专利必须在其原专利的申请日(如果有优先权,指优先权日)起1 8个月内提出,追加专利的有效期是自其原专利申请日起至原专利期限届满为止。
2.实用新型
保护期限最长为1 0年,自申请日次日起自动保护3年,期满后可续展3次,第一次3年,其后两次为2年。
3.外观设计
保护期限最长为25年。自申请日次日起自动保护5年,期满后可续展4次,每次5年。
二、德国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
1.发明专利
①中英文专利文件全份,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说明书摘要、 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请提供电子版,尤其是文字部分;
②发明的名称;
③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中英文地址(如申请人是公司,请提供公司成立地);
④发明人中英文姓名,如发明人不是申请人,请确认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关系(如雇主/雇员等);
⑤优先申请的地方、申请号及申请日(如要求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英文翻译。
⑥委任书。
2.实用新型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德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3.外观专利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的商品;
③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
④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
⑤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三、德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德国的发明专利审查程序依照提交申请、独立检索(此程序为可选程序)、早期公开、实质审查、授权程序进行,在此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独立检索是德国申请程序中的显著特点,主要是检索专利的新颖性,作为专利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判断依据,据此,申请人可据此选择是否继续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独立检索为可选择程序。
德国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规定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7年之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这与国际普遍采用的申请人在3年之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的规定相比对申请人更为有利,若7年之内不提交,则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在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2.实用新型
德国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对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进行审查。这种对实质性的审查留待在侵权程序或无效宣告程序中进行。
3.外观设计
在德国外观设计法中,可专利性的判断标准由独创性变为独特性。独特性的概念是:如果一项外观设计对有辨别能力的用户产生的整体印象不同于申请日前公开的任一其他外观设计对其产生的整体印象,则该外观设计具备独特性,即该标准的判断主体由以往的设计者改为有辨别能力的用户。
四、德国专利申请途径
1.发明专利
我国向德国申请专利的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单独申请该国发明专利保护,也可以通过EPO申请该国,也可以通过PCT国际申请指定德国和制定EPO申请德国4种方式,当然可以利用中德PPH途径加快其审查过程。
2.实用新型
我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
3.外观设计
我国申请德国外观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和通过OHIM途径申请欧盟外观来保护。
五、德国专利申请报价表
德国发明专利申请费60欧,检索费250欧,实审费350欧(未做在先检索)/150欧(已检索);实用新型申请费40欧,实审费250(可选项目);外观设计申请费70欧(含5年续展费)。
以上费用为申请德国专利的官方费用。我国企业申请德国专利需要找德国的代理机构代办,同时,申请德国专利还需要缴纳翻译费,以及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流程
发明专利为我国的三种专利保护类型之一,其保护的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对其申请审查程序做了介绍。大体上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包括:
申请 → 受理 → 保密确定 → 分类 → 初步审查 → 公布 → 实质审查 → 授权及公告。具体如下图所示:
各步骤详细说明
一、受理
1、受理部门
专利局初审流程部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专利代办处。未经以上受理部门登记的申请文件,禁止进入审批程序。
2、受理方式
电子申请或纸质文件。
3、区分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①申请文件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例如申请类别明确、格式合格、具有申请主体资格、提交方式合格、符合强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等),则: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②申请文件 不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则: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二、保密确定
1、申请文件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国防专利申请】
涉及国防安全的国家秘密且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且不予公布。
国防专利申请审查后由国防专利机构颁发专利证书,但仍在专利公报上仅对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进行公告。
【保密专利申请】
涉及除国防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仍然由专利局转为纸件形式进行审查,但不予公布,授权后仍在专利公报上仅对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进行公告。
对于被确定为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专利局需通知申请人。
可以依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书面提出的解密请求解密,或者依据专利局每 2 年对保密专利申请进行的复查解密。解密时,需要做出解密标记,进行解密公告,并予以公布及单行本出版。
2、 如果申请文件 不涉及 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则:按照一般程序审查与管理。
三、分类
专利局的审查员将按照 IPC 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进行分类,以便于审查员进行分领域的检索和审查。
四、初步审查
1、初步审查的内容
①审查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公布的格式。
②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法律手续(如委托代理、优先权等)是否符合规定。
③申请人缴纳的费用是否符合规定。
④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例如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文件是否明显包含多项申请等)。
2、初步审查的启动时机
受理完成,缴足申请费、附加费、发明专利公布印刷费,且完成保密审查后,开启初步审查。
3、初步审查的审查结果
①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则初审员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②手续不全或者申请文件具有形式上的缺陷,则初审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补正合格则继续初步审查,申请人逾期不补正则视为撤回申请。
③申请文件具有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则初审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多次答复未克服缺陷则驳回,申请人克服缺陷则初步审查合格;申请人逾期不答复视为撤回申请。
五、公布
公布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开。公布的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尽早自由阅读和索取有关文献,对专利申请审批进行监督和协助,使最新技术迅速传播和利用。
1、公布的时机
申请文件的提前公布声明生效的,初审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申请文件无提前公布声明的,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
2、公布的形式
发明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
注意:国防申请和保密申请均不予公布。
3、 提前公布声明要求
①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②提交要求提前公布声明,且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③提前公布声明经审查合格,在初审合格后,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④进入公布准备后,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提前公布声明。
六、实质审查
1、实质审查的内容
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可以被授权,确定其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技术方案有没有充分公开;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权利保护的范围,是否满足单一性要求等。
2、实质审查的启动时机
申请人在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 3 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审费,专利局将发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逾期不请求,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实质审查的审查结果
当申请文件有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缺陷时,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等通知书。
①如果申请人通过答复或者修改克服了上述缺陷,审查员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②如果申请人多次修改仍没有克服上述缺陷,则审查员会作出驳回决定,发出驳回通知书。如果申请人逾期未修改,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七、授权及公告
1、授权及公告的时机
当实质审查合格,专利局会同时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2、授权及公告的过程
申请人在期限内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时,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则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需要定期缴纳专利年费,如果缴费不足,则视为放弃专利权。
3、授权及公告的费用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专利证书印花税以及公告印刷费。
4、授权及公告的结果
①专利局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
②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授权事项;
③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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