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及费用
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和香港一样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在澳门,受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专利以及设计和新型。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专利的保护期为6年,但可以续展2次,每次2年;设计和新型的保护期为5年,每次可续展5年,最长不超过25年。澳门专利申请接受申请文本语言为中文,英语,葡语。
一、申请澳门专利资格
1.任何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2.任何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
3.如果申请人并非在澳门特区居住或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则须委托代理人(在澳门律师公会注册的律师,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办理。
二、申请澳门专利需要递交的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发明专利延伸
①《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发明专利延伸申请书》表格及其附件;
②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说明书》;
④说明书附图、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专利代理人处理)。
2.直接申请澳门发明专利
①《发明专利注册申请书》表格;
②《摘要》表格(内容最好不超过150个词或400个字);
③发明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代理委托书、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优先权)。
3.直接申请澳门实用专利
①《实用专利注册申请书》表格;
②《摘要》表格(内容最好不超过150个词或400个字);
③实用专利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代理委托书、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优先权)。
4.直接申请澳门设计和新型专利
①《设计或新型注册申请书》表格;
②《摘要》表格(包括产品的新颖性说明,以150个词或400个字为限);
③附图或照片、代理委托书、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优先权)、延迟公布申请之请求(如有此请求);
其中,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报告书的,申请文件(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附图等)应当以中文提出,或者附上中文译文;对于以非澳门地区正式语言作出的证书或其它文件,应递交该地区任一正式语文之译本(中文或葡文)。
三、澳门专利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授权后延展至澳门地区。也可以直接向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提交申请。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直接向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提交申请即可。
四、澳门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澳门地区与大陆地区的申请制度基本一致,但其流程中各环节都具有一定的特点:申请首先进行初步审查。澳门经济局收到申请后,即在两个月内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以核实该申请是否符合申请规范。若不符合,应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申请日起七年内向经济司申请作出审查报告书。
申请将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进行通告,经济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作出公开通告,而有关的申请卷宗则自公布之日起即可供公众查阅。
澳门保留有公开后的异议程序。自公开通告公布次日起,直至授予专利之日止.任何第三人均得向经济局提交以书面方式作成的有关作为申请对象的发明可获授予专利的异议。
澳门发明专利申请同样需经过实质审查。澳门知识产权厅仅负责专利的审批程序,而不负责实质审查。因此,专利申请人在公告之后的七年内向澳门知识产权厅书面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澳门知识产权厅转交国家专利局进行审核。国家专利局审核并公告后,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申请人可以在澳门知识产权厅办理相关手续使该专利在澳门获得认可。
依照1963年10月5日于慕尼黑签订的《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欧洲专利权人得要求其专利延伸至澳门。但须在《欧洲专利公报》公布授权通告后三个月内向经济局提出延伸申请,经济局接到延伸申请后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予以公布。
对于欧洲专利向澳门专利机构提出的延伸申请,费用应按《欧州专利公约》所定的期间向歇洲专利局缴纳。同时均需按本法规定向澳门知识产权厅缴纳澳门专利法所定的续展费用。
2.实用专利
澳门实用新型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经济局且经过初步审查后,符台规定的即得由经济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作出公开通告。不符合者,应在两个月内补正。专利申请人在公告后的四年内向澳门知识产权厅书面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澳门知识产权厅转交国家专利局进行审桉。国家专利局审核并公告后,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申请人可以在澳门知识产权厅办理相关手续使该专利在澳门获得认可。
3.设计和新型
澳门经济局收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对设计进行形式审查。自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二个月,经济局即行公布申请,自公布日起公众即可查阅有关卷宗。无须进行实质审查。
五、澳门专利申请费用
1.发明专利
注册申请(包括首 3年年费):800澳币;第 4至第 5年每年之年费:500澳币;第 6至第 20年每年之年费:800澳币;实质审查:2500澳币;
2.实用专利
注册申请(包括首 2年年费):400澳币;第3至第10年每年之年费:200澳币;
3.设计或新型专利
注册申请(包括首 5年年费):1000澳币;第6至第25年每年之年费:500澳币;
4.宣布失效:1000澳币;
5.移转:200澳币;
6.更正:100澳币;
7.延长期限:200澳币;
8.注册查询: 200澳币。
日本专利申请的类型、流程及所需的材料
日本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亚洲国家,是G7成员国中唯一的一个亚洲国家,这和其发达的制造业是非常有关系的。其在科研、航天、制造业、教育水平均居世界前列。
日本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专利申请量为世界第二。日本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并且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日本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授权都由日本特许厅负责,其现行的专利制度法律体系主要由《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特许法施行规则》、《特许法施行令》组成规范和保护。
一、日本专利保护的类型
1.发明专利
保护的对象为利用自然规则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为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2-3年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2.实用新型
保护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为10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6-8个月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3.外观设计
保护的是针对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做出的新设计。同时允许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对某些具有局部特征的形态、形状,允许注册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期为15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10-12个月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好商标网 二、日本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日本发明专利的申请制度与我国的制度基本类似,申请程序也基本相同,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向日本申请专利需要委托该国的代理机构,与国内不同之处住在于,日本在申请时无需向特许厅提交委托书,只需申请书中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即可。
日本规定了提前审查制度。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案件,往日本可以申请早期审查。通过提出早期审查,可以大幅度地加快开始审查的时间,从而尽快取得专利权。
日本特许厅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认定申请的专利具有专利性时,特许厅会发出特许查定,即授权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特许查定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登记,缴纳该年年费,得到专利权。
2.实用新型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我国类似,都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但日本的授权的规定比较严格。
首先,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须于提出申请前针对该实用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如果申请人未履行该义务,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申请提交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提出要求,可进行新颖性检索,但是该项不是申请流程中自带的一部分。实用新型和发明在申请过程中可以相互转化。
3.外观设计
日本的外观设计专利和我国的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日本工业外观设计审查采用实质审查制度,外观设计专利权条件包括工业上可以利用,新颖性和创造性。
另外日本《意匠法》规定了外观设计的相识设计制度,即同一个申请人,同一天申请的一个主外观设计,其余为从属外观设计,他人的产品即使与从属外观设计有相同点,也会侵犯外观设计权。
三、日本专利申请所需的材料
1.发明专利
①申请书,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可后补)。
2.实用新型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3.外观设计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的商品;
③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
④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优先权文件应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递交;
⑤ 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四、日本专利申请途径
我国公民或者企业向日本申请发明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和PCT该国申请(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用PPH途径加快其审查过程),而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