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百科 > 正文

不一样类型的专利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2023-06-06 12:02:18 | 好商标网

不一样类型的专利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专利可分为3大类,专利法也对这三种专利运用了不一样的审查制度...

【专利申请】专利可分为3大类,专利法也对这三种专利运用了不一样的审查制度。不一样专利类型的审查制度实际流程是哪些呢?看完本文你就懂啦。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又被称为“形式审查”,指的是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在受理专利申请后对其所作的形式审查,其目地在于查清该申请是不是合乎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在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接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觉得合乎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按照申请者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2)、申请的公布针对合乎初审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行政机关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所说公布,即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全文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刊登。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按照申请者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在通常状况下,是申请者主动提出实质审查,申请的时间是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当然在申请公布之后提出。实质审查通常不可以自动进到,由于申请者如果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不提出实质审查,三年到期该申请就不可以获得实质审查,产生原申请被视作撤回的法律后果。仅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觉得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对发明专利申请开展实质审查。而且要告知申请者。(4)、批准专利、登记发证和公告专利在历经实质审查后,合乎专利法的要求的,进到专利授权流程。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将在发明专利公告上刊登授予的专利权,以示公告。专利被授权之后,专利申请人就变成专利权人,获得相对应的法律权利,有权利自主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并有权利严禁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相对性简单。专利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案后便开展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与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基本一致。针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案授予专利权并给予公告。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

2.本协定生效之前依据欧洲公约第2条第2款生效的修正案;

3.此后依据本协定第5条制定并依据本协定第6条生效的修正案;

4.本分类法正文中所包括的指南和注释是其组成部分。

一、国际专利分类法的语言

1.目前适用的国际分类法应用英语和法语撰写,两种文本都是同等的文本。

2.经过本组织国际局应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或在各该政府提交的译文的基础上,或通过对本专门联盟或对本组织的预算不产生财政义务的其他任何方法,制定德语、日语、葡萄牙语、俄罗斯语、西班牙语以及本协定第7条所述大会指定的其他语言的正式文本。



二、国际专利分类法的使用

1.国际专利分类法在缔约国分类法中的地位

该分类法纯属行政管理性质,各缔约国也没有给予这种分类以任何保护的性质和范围。本专门联盟的每一国家有权将本分类法作为主要的分类系统或者作为辅助的分类系统使用。这就是说,缔约国有自由保留原有的专利分类制度,而将国际专利分类法作为辅助的分类制度。不过,实行这种双轨制的国家是很少的。

2.缔约国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的义务

(1)本专门联盟国家的主管机关应在以下文件上标明发明的完整分类号

①该机关所颁发的专利证书、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实用证书及其有关的申请文件,不论是公布的或仅供公众查阅的;

②官方期刊发表的关于前项所指文件的公布或供查阅的有关通知。

(2)在本协定签字时或在递交本协定批准书或加入书时

①任何国家都可以声明,在仅供公众查阅的申请文件及其有关通知中,不承担标明组分类号或分组分类号;

②任何国家不进行即时的或延迟的新颖性审查,以及在授予专利证书或其他保护形式的程序中没有规定现有技术检索的,可以声明在规定文件和通知中不承担标明组分类号和分组分类号。如果上述情况仅在涉及某种保护形式或某些技术领域时才存在,有关国家可以在适用这些情况的范围内作出该项保留。

(3)分类号及其前面写明的“国际专利分类”或由专家委员会决定的缩写词,应用粗体字印刷,或以其他清晰可辨的方式,在包括这些符号的上述每一文件的上端标明。

(4)如本专门联盟的任何国家委托政府间机构授予专利的,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证该机构依本条规定使用本分类号。

好商标网

与“不一样类型的专利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相关推荐
深圳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深圳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2021深圳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的?关键词:2019深圳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深圳2019深圳专利复审流程,专利复审是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如果不想专利丧失专利权,不想技术被公开白白浪费,就一定要做专利复审。那么2019深圳专利复审流程是怎样的?2019深圳专利复审流程:(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

2023-06-05 18:07:46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90%的人不知道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90%的人不知道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4 16:41:52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公报包括内容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公报包括内容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4 10:44:35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复审程序流程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复审程序流程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6 02:10:15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三个特性怎样才算满足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三个特性怎样才算满足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4 19:22:43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材料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材料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4 18:34:48
专利说明书怎么写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说明书怎么写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说明书怎么写专利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对发明创造的内容作出说明的文件。申请专利时,必须要先撰写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才能递交专利局办理申请授权的程序。那么,专利说明书怎么写?专利说明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的,只能是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在写专利说明书时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023-06-05 18:22:35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备案的流程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 专利备案的流程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的内容及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中规定的专利范围,指的是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专门联盟,对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和实用证书采用相同的分类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1954年12月19日的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欧洲公约(简称“欧洲公约”)的规定而制定的、1968年9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公布的分类法正文;2.本协定生效

2023-06-04 11: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