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8 11:11:11 | 好商标网
发明专利可以说是含金量非常高的一种专利权了,申请成功率并不高,可以说企业要是能够获得发明专利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发明专利也不是申请后就直接被保护的,如果想要被保护,企业需要按时交纳发明专利年费。
发明专利要交年费吗: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申请人想发明专利在二十年内都受保护的,就要每年都要交纳年费。不过企业也不需要担心,因为符合条件发明专利也可以减缓缴纳。
很多时候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成功却被公开是因为企业忘记了缴纳发明专利年费了,因为,想要保护自己的发明专利,就不能忘了缴纳发明专利。但是发明专利年费确实有些企业负担不起的,那是否就应该放弃专利权的?其实发明专利年费也可以减缴。
发明专利年费减缴条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符合以上要求的,这些费用可减缴: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符合条件,企业的发明专利年费也可以不用缴纳,因此,企业也不需要放弃自己的专利权了,只要及时申请,企业只需要每年缴纳很少的一部分钱,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专利不被公开了。好商标网
专利权法定许可情形专利权的行使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行使的,专利权的行使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会受到限制。那么专利权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呢?法定许可的法律依据在于哪里呢?为什么要实施强制许可呢?接下来就和好商标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专利权法定许可情形的相关知识吧。一、专利权法定许可情形专利权的法定许可,实际上应当称之为专利权的强制许可。1、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
深圳专利补贴的方式有哪些?2021年深圳专利补贴的方式有哪些?如今申请专利所需要的费用是非常的少了,这对专利人来说是一种专利补贴,大大减轻专利人的经济压力,此外专利通过专利资助、奖金等方式可以赢得更好多的经济回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专利技术申请不断得获得各种政策优惠、各种专利补贴;专利技术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实力的重要指标,一个国家缺乏了技术那么就会导致生产力不及他国,
专利文件的不允许增加的修改在递交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对其技术方案可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在审查程序时,收到审查员发过来的意见通知书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缺陷,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并不是随意性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专利文件的不允许增加的修改在递交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对其技术方案可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在审查程序时,收到审查员发过来的意见通知书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缺陷,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并不是随意性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专利文件的不允许增加的修改在递交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对其技术方案可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在审查程序时,收到审查员发过来的意见通知书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缺陷,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并不是随意性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授权的客体。智力活动指的是人的思维运动,为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所产生的抽象性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它
专利文件的不允许增加的修改在递交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对其技术方案可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在审查程序时,收到审查员发过来的意见通知书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缺陷,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并不是随意性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专利文件的不允许增加的修改在递交了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对其技术方案可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或者在审查程序时,收到审查员发过来的意见通知书指出了其中的一些缺陷,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并不是随意性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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