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百科比较关注的小伙伴们一定非常关心日本专利申请的类型、流程及所需的材料 化学产品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今天好商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日本专利申请的类型、流程及所需的材料
日本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亚洲国家,是G7成员国中唯一的一个亚洲国家,这和其发达的制造业是非常有关系的。其在科研、航天、制造业、教育水平均居世界前列。
日本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专利申请量为世界第二。日本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并且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日本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授权都由日本特许厅负责,其现行的专利制度法律体系主要由《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特许法施行规则》、《特许法施行令》组成规范和保护。
一、日本专利保护的类型
1.发明专利
保护的对象为利用自然规则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为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2-3年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2.实用新型
保护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为10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6-8个月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3.外观设计
保护的是针对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做出的新设计。同时允许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对某些具有局部特征的形态、形状,允许注册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期为15年;整个申请,审查和授权需要10-12个月左右的时间;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
二、日本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日本发明专利的申请制度与我国的制度基本类似,申请程序也基本相同,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向日本申请专利需要委托该国的代理机构,与国内不同之处住在于,日本在申请时无需向特许厅提交委托书,只需申请书中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即可。
日本规定了提前审查制度。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案件,往日本可以申请早期审查。通过提出早期审查,可以大幅度地加快开始审查的时间,从而尽快取得专利权。
日本特许厅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认定申请的专利具有专利性时,特许厅会发出特许查定,即授权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特许查定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登记,缴纳该年年费,得到专利权。
2.实用新型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我国类似,都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但日本的授权的规定比较严格。
首先,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须于提出申请前针对该实用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如果申请人未履行该义务,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申请提交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提出要求,可进行新颖性检索,但是该项不是申请流程中自带的一部分。实用新型和发明在申请过程中可以相互转化。
3.外观设计
日本的外观设计专利和我国的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日本工业外观设计审查采用实质审查制度,外观设计专利权条件包括工业上可以利用,新颖性和创造性。
另外日本《意匠法》规定了外观设计的相识设计制度,即同一个申请人,同一天申请的一个主外观设计,其余为从属外观设计,他人的产品即使与从属外观设计有相同点,也会侵犯外观设计权。
三、日本专利申请所需的材料
1.发明专利
①申请书,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可后补)。
2.实用新型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日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3.外观设计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的商品;
③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
④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优先权文件应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递交;
⑤ 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四、日本专利申请途径
我国公民或者企业向日本申请发明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和PCT该国申请(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用PPH途径加快其审查过程),而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化学产品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化学产品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的撰写要求与其他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的撰写要求原则基本是相同的,主要是其说明书的撰写必须达到充分公开的要求。
1、化学产品发明的充分公开
这里所称的“化学产品”包括化合物、组合物以及用结构和/或组成不能够清楚描述的化学产品。要求保护的发明为化学产品本身的,说明书中应当记载化学产品的确认、化学产产品的制备以及化学产品的用途。
①化学产品的确认
对于化合物发明,说明书中应当说明该化合物的化学名称及结构式(包括各种官能基团、分子立体结构等)或者分子式,对化学结构的说明应当明确到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确认该化合物的程度;并应当记载与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关的化学、物理性能参数(例如各种定性或者定量数据等),使要求保护的化合物能被清楚地确认。此外,对于高分子化合物,除了应当对其重复单元的名称、结构式或者分子式按照对上述化合物的相同要求进行记载之外,还应当对其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重复单元排列状态(如均聚、共聚、嵌段、接枝等)等要素作适当的说明;如果这些结构要素未能完全确认该高分子化合物,则还应当记载其结晶度、密度、二次转变点灯性能参数。
对于组合物发明,说明书中除了应当记载组合物的组分外,还应当记载各组分的化学和/或狐狸状态、各组分可选择的范围、各组分的含量范围及其对组合物性能的影响等。对于仅用结构和/或组成不能清楚描述的化学产品,说明书中应当进一步使用适当的化学、物理参数和/或制备方法对其进行说明,使要求保护的化学产品能被清楚地确认。
好商标网 ②化学产品的制备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说明书中应当记载至少一种制备方法,说明实施所述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工艺步骤和条件、专用设备等,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对于化合物发明,通常需要有制备实施例。
③化学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应当完整地公开该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即使是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
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所述用途和/或达到预期效果的定性或者定量实验数据。
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者药物组合物,应当记载其具体医药用途或者药理作用,同时还应当记载其有效量及使用方法。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医药用途,药理作用,则应当记载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解决预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的实验室试验(包括动物试验)或者临床试验的定性或者定量数据。说明书对有效量和使用方法或者制剂方法等应当记载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
对于表示发明效果的性能数据,如果现有技术中存在导致不同结果的多种测定方法,则应当说明测定它的方法;若为特殊方法,应当详细加以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方法。
2、化学方法发明的充分公开
①对于化学方法发明,无论是物质的制备方法还是其他方法,均应当记载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工艺步骤和工艺条件,必要时还应当记载方法对目的物质性能的影响,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中记载的方法去实施时能够解决该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②对于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应当说明其成分、性能呢、制备方法或者来源,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得到。
3、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充分公开
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在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化学产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用途发明。如果所使用的产品是新的化学产品,则说明书对应该产品的记载应当满足关于化学产品发明的充分公开的相关要求。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该用途,则应当记载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该物质可以用于所述用途并能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达到所述效果的试验数据。以上就是好商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商标百科资讯敬请关注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