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再颁专利申请程序
当一份美国专利申请经过美国商标专利局审查通过并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后,专利权人又发现该专利存在遗漏,错误或者缺陷,而这些缺陷多于应获得的权利,或者使得该专利完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无效,这时申请人可以提出再颁专利申请程序来解决。美国再颁专利申请是美国专利授权后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一种方式,美国专利再颁程序被认为是一种挽救专利“有效性”的机制,对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起到了非凡的作用。
一、再颁专利的程序要求
再颁专利程序只能由专利权人提出申请。再颁申请由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法作为一个新申请进行审查。正常情况来说,再颁专利具有与原专利同样的效力和作用,但是由于再颁程序是对权利范围的重新界定,有可能损害到公众的利益,为此法律规定第三人有参与的权利,并对再颁专利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这样再颁专利的效力就有不同的情况:
1.对于权利范围与原专利一致的再颁专利从原专利生效日起继续有效;
2.对于权利范围不同于原专利的再颁专利只能从再颁日起主张权利;
3.再颁后法律授予公众一种绝对的权力,即继续实施和从事再颁前已进行的合法行为。再颁前不侵权的使用或销售,再颁前已开始的投资或交易,只要是合法的,再颁后都可以继续,不会被视为侵权。
好商标网 二、再颁专利程序申请的条件
1.要证明提起再颁程序的专利完全或部分无效或无法实施,比如说明书或附图中的错误使专利无法实施,或由于专利权要求的权利大于应有权要求的;
2.要证明专利中的缺陷是由于不含欺诈意图的错误引起的,比如证明错误的出现不是有意为了隐藏技术方案的内容;
3.要证明没有在该程序中的申请中加入新的内容,即再颁专利必须得到原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支持;
4.对于扩大保护范围的再颁专利申请,应当在原专利授权日起2年内提出。因为扩大权利范围可能会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包括竞争对手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只有在授权的2年内可以提出。此外,对于缩小权利范围的再颁请求,因为不会影响到公众利益,所以会给予充分的时间提出,即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出。
5.要证明再颁的主题具有专利性。
三、再颁专利程序的注意事项
1.专利权人提出再颁申请,该申请程序应当同新申请相同;
2.再颁誓词或声明中应当表明全体发明人或受让人同意提出申请;
3.要求申请人声明原专利有缺陷;
4.再颁申请应包含原专利证书或放弃原专利的声明;如果再颁被驳回,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归回原专利证书;
5.原专利申请有优先权的,再颁申请应当提出优先权声明;
6.要求扩大权利范围的再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即原专利授权日起2年内;
7.专利申请审批的法规都适用于再颁申请;
8.再颁申请被授予专利时,原专利即被视为自动放弃。
虽然说再颁专利申请给了专利权人对专利缺陷一次修正的机会,但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该程序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为再颁专利申请中所有的权利要求,包括已经授权的都将被重新审查,并可能被驳回。即再颁实质上是一次再审的过程。其次,对于原专利与再颁专利不同的权利,专利权人只能从再颁日起主张权利,因而可能因为再颁导致本来侵权的行为变为不侵权。此外,再颁的审查过程中的文件是对公众公开的,这样再颁中的意见陈述或参考文件都可能被他人利用来对抗专利权。最后,再颁专利申请也需要重新缴纳费用,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也是非常大的压力。
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流程
我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在国内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而你又对该发明创造的价值十分肯定,或者您的销售市场在国外,那么您可以就该发明创造申请涉外专利。申请涉外专利您首先需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专利,并要求优先权,然后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你可以认真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必须委托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该专利代理机构将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修改申请文件,翻译,画图,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
准备涉外专利申请费用
这里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且他们是以美元结算的。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向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都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个国家计算约需准备2万~2.5万美元。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同样需要支付上述费用(但支付的时间可推迟8个月至18个月)。而且,还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中国专利局征收的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初步审查费约2100元(人民币)和国际局征收的基本费、指定费和手续费约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国的个人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局征收的费用可减少75%。
PCT申请国际阶段
PCT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他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里进行。
国际检索是指中国专利局按条约的规定对国际申请主题进行检索,找出与其相关的文献并指明其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是指中国专利局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对请求保护的发明看来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PCT申请国家阶段
PCT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称作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它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国局或选定局进行的审批程序。
在国际阶段中未在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选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手续是按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申请涉外专利您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1.委托书及委托合同;
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性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家,原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5.申请人提出分案、复审、继续申请等请求或缴纳年费而发生的费用均应预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