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的方法
美国专利的审查制度为早期公开、自动审查制度,即实质审查不需要申请人提出,美国专利商标局会自行启动。在实审程序中,如果非临时申请的文件完整、符合受理条件,就被分配给具备相关分类号的技术中心的审查员,审查员一般按照申请提交的顺序进行审查,但是申请人提出如下审查请求,则可以进入加快审查程序。
正常的申请审查程序中,美国的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3-5年的时间,这对于一些申请人来说是非常之久的,特别对于某些急着把产品投放到美国市场的企业。那么美国除了正常的申请途径外,是否存在减少时间周期的途径呢?下面3种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速审查请求( AcceleratedExamination)
申请人提出加速审查请求,并额外缴纳加速审查费用130美元后(申请主体为环境质量,能源或者为反恐的无需缴纳),可以在加速审查提出之日起12个月内得到如下审查结果:
1.发出了授权通知书;
2.发出了驳回通知书;
3.申请人提交了继续审查请求(RCE);
4.申请人放弃了该专利申请。
启动加速审查程序的启动,除一般程序中对申请文件的规定外,还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1.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植物专利申请;
2.申请需以电子方式(EFS-Web)提交;
3.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项数不得超过3项,总数不得超过20项,且不得含有多重引用的从属权利要求;
4.递交专利申请的同时,需额外提交审查前的检索声明(即进行符合其规范的审查前检索)、就该专利如何具有可专利性的详细分析等;
5.权利要求需具备单一性;
6.申请人需同意进行会晤,包括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的会晤,以尽快解决申请中的问题。
二、优先审查请求(Prioritized Examination)
申请人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并额外缴纳优先审查费用4000美元后,可以在优先审查提出之日起12个月内得到授权或驳回的审查结果。
美国专利商标局每年只接受10000个优先审查的请求,且提出时至少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提出的专利申请应是2011年9月26日或之后作为申请日的发明专利申请或植物专利申请,对于在此日期之前提交的专利申请,可以通过提交继续申请、分案申请或部分继续申请等程序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2.申请须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
3.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项数不得超过4项,总数不得超过30项,且不得含有多重引用的从属权利要求。
三、专利审查高速路(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
美国专利商标局与其他多个国家的专利局之间签署了协定,当这些其他局作为首次申请局就某件申请的权利要求作出可获准或可授权决定时,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加速审查请求。
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于2011年启动,目前正在试点当中。通过巴黎公约或PCT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采用该加快途径,但提出请求时的文件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建立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国家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具备可专利性,申请人需要提交该国专利审查机构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
2.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专利申请授权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或声明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具备可专利性的证明,来证明申请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具备可专利性。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必等收到授权通知书后再提出专利审查高速路请求;
3.申请人提交专利审查高速路请求的申请中的权利要求需要与在其他成员国被认为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充分一致。“充分一致”是指权利要求可以因翻译或形式问题而存在区别,或权利要求也可以在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特征(该特征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但保护范围应与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一致或基本一致。
以上便是美国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的常见办法,除了上面3种方法外,如果申请人是65岁的老人或者健康有问题的情况,也可以提出特殊变更(Make special)请求来加速审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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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如何判断及常见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形
判断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主要从下面两个则进行判断:
1、应当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当仅根据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难于判断其是否具备实用性时,需要结合说明书公开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就可以清楚地确定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明显不能在产业中被制造或使用或者明显不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只需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即可得出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实用性的结论。
2、实用性与所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实用性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但并不意味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已经得到实施,只要从公知的科学理论上能够确认可以实现即可。
常见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形
不具备实用性的几种常见情形包括:1、无再现性的申请主题;2、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4、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5、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6、无积极效果的技术方案。下面分别对这几种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形做简单说明。
1、无再现性的申请主题
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题,应当具有再现性。反之,无再现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题不具备实用性。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并且实施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例如“给鸡喂食含碘的饲料所获得的食用高碘蛋”的发明申请,这类产品通常是人们根据生物体自身新陈代谢的机理,进行人为技术干扰,如控制饲养方法、给食特定的饲料而获得的。这些发明可以在饲养场或者养殖场实施,虽然生物体存在个体差异,实施效果程度上会有所差异,但是结果并不是完全随机的,所获得的结果是能够重复再现的。
应当注意的是,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成品率低与不具有再现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能够重复实施,只是由于实施过程中未能确保某些技术条件(例如环境洁净度、温度等)而导致成品率低;而不具有再现性是指,在确保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全部技术条件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不可能重复实现该技术方案所要求达到的结果。
2、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需要注意的是,那些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例如永动机,必然是不具备实用性的。
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例如,利用特定自然条件的原材料所获得的产品通常不能被认为是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比如:利用北极的无污染冰水制造饮料。在该发明中,虽然生产中利用的原材料是特定的,但是生成所获得的产品不是独一无二的,可以在产业上制造和使用。
4、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外科手术方法,是指使用器械对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实施的剖开、切除、缝合、纹刺等创伤性或者介人性治疗或处置的方法。
外科手术方法包括治疗目的和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为非治疗目的的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注意,这里的目的是摘取牛黄,若以治疗牛胆结石症为目的,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则属于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以及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例如实施冠状造影之前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等。
需要说明的是,牲畜、家禽等的屠宰方法不属于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其可以在产业上使用而具备创造性。单纯的美容方法(即不介入人体或不产生创伤的美容方法,包括在皮肤、头发、指甲、牙齿外部可以为人们所视的部位局部实施的、非治疗目的的身体除臭、保护、装饰或者修饰方法)是非治疗目的的,其可以在美容院实施,可以在产业上使用,因而具备实用性。
5、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测量人体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需要将被测对象置于极限环境中,这会对人或动物的生命构成威胁。不同的人或动物个体可以耐受的极限条件是不同的,需要有经验的测试人员根据被测量对象的情况来确定其耐受的极限条件,因此这类方法无法在产业上使用,不具备实用性。例如,通过逐渐降低人或动物的体温,以测量人或动物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测量方法,不具备实用性。又如,利用降低吸人气体中氧气分压的方法逐级增加冠状动脉的负荷,并通过动脉血压的动态变化观察冠状动脉的代偿反应,以测量冠状动脉代谢机能的非侵人性的检查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6、无积极效果的技术方案
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一项技术方案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例如请求保护的药物具有毒副作用,但在其他方面有益,则应当认为该技术方案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对积极效果的判断是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否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而不能依据该发明是否被社会采用或产生足够的经济效益进行判断。事实上,许多产品发明专利可能都不会被社会采用,或者实施后也没能产生足够的经济效益,但它们的技术方案是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