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3 13:02:57 | 好商标网
国家现在已经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企业以及个人都对知识产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所以大家都开始对专利申请重视了起来,但是专利申请也不是那么轻松,有一些陷阱是大家必须要提前知晓的,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
误区一:有专利证书等于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
误区二: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误区三: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四:先发表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五: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专利申请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以上这些问题恰恰是各位申请人忽略了专利的重要性才会掉进去的,所以大家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重视起来,对于专利的先相关知识如果不了解,那么就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办理效率会更好。
实用新型专利你听说过吗?它比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短很多,是企业常申请的一种专利类型,不过它是没有实质审批这一步骤的,因此企业一定要尽早申请,否则也会面临侵权行为。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这种产品可以是机器、设备、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可以是物品的构成部分。实用新型必须能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仅仅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比如珠宝、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这里可见发明创造的“突出的”和“显著的”就是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区别所在。
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原则包括顺序审查原则、书面审查原则、举证原则、听证原则、节约程序原则,在审查程序中,均应以书面文件为依据,并将书面文件归入案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企业为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应尽早申请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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