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百科 > 正文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2023-08-18 20:42:31 | 好商标网

大家平时对商标百科都十分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下面就随好商标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

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第三条 申请人可以在一件申请中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的,该申请的台湾地区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条 申请人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应当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由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未在请求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

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声明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应当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并写明原受理机构为“台湾地区”。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人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而在请求书的声明中未写明或者错写其中某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但申请人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该项台湾地区优先权。

第六条 申请人要求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全部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至少应当表明原受理机构、申请人、申请日、申请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不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交该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有关协议,通过电子交换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符合规定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申请人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要再次提交的,可以仅提交该副本的题录,但应当注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原件所在申请案卷的申请号。

第七条 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不一致的,应当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台湾地区优先权转让证明或者有关说明;期满未提交或者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

第八条 申请人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后,可以撤回其全部或者其中某一项或者几项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

申请人撤回其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台湾地区优先权声明;撤回台湾地区优先权声明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出撤回台湾地区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撤回其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导致该申请的最早台湾地区优先权日变更,且自该台湾地区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台湾地区优先权期限应当自变更后的最早台湾地区优先权日或者申请日起算;撤回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声明是在变更前的最早台湾地区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之后到达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则在后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照变更前的最早台湾地区优先权日起算。

第九条 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缴纳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

第十条 被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请求恢复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权利:

(一)由于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补正手续导致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二)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台湾地区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或者有关说明的;

(三)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费的;

(四)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原因造成被视为未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不予恢复。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含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词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两个月内删除或者修改,期满不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拒绝删除、修改或者修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驳回该专利申请。明显不涉及技术内容的词句,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依职权删除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同意删除的,应当驳回该专利申请。

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申请人请求出具申请文件副本的,应当先根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对申请文件用语进行审查;申请文件中含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词句的,在初审合格之前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人不愿公布其地址的,可在“申请人地址”栏中注明“中国台湾”。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施行。原中国专利局1993年3月29日颁布的《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和1993年4月23日颁布的《关于台胞申请专利手续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国专发审字〔1993〕第69号)同时废止。

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不符合就不要提交申请了

发明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可以说远远低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主要的原因是发明专利申请更加严格,所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的几率也就更低了,既然如此,企业必须要对发明专利有一定的了解,务必准备出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申请发明专利,这样才有可能成功。

发明专利申请条件:好商标网

1、需要具备新颖性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需要具备创造性所谓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还要具备实用性所谓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换言之,现实中造不出来,或者对生活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求的发明就不能算作具备实用性。

符合上述要求的技术成果申请发明专利成功的概率更高,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损失,要是发明专利被驳回,企业不就白白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嘛。发明专利申请时间还那么长,而且需要的费用还高,如果技术成果不符合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企业真的没有必要去尝试。

不过,除了了解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之外,企业还要对发明专利说明书的撰写要求有一定的了解,一部分企业的发明专利会在初审的时候被驳回的原因就是企业所撰写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审核人员没有看懂,不知道企业想要保护的技术成果是什么,所以才会被驳回的。

发明专利的含金量确实很高的,但是申请也比较麻烦,申请成功的概率也不高,所以,小编其实是不建议企业直接申请发明专利的,不仅要对发明专利有一定的了解,企业或许还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给大家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百科资讯,敬请关注好商标网!
与“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三个发明专利申请条件”相关推荐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6 01:04:55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申请前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申请前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26 02:49:31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这些条件都不满足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这些条件都不满足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6 19:15:51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看好了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看好了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8 06:55:11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事半功倍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事半功倍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1 19:58:38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申请发明专利多少钱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申请发明专利多少钱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2 21:23:43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发明专利为啥难申请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发明专利为啥难申请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20 20:05:52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

2023-08-10 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