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百科 > 正文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2023-08-13 00:01:30 | 好商标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

一、定义和保护客体

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

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2.美学创作;

3.用于智力活动、娱乐、商业活动的计划、规则和方法以及数据处理系统的程序;

4.信息的再现;

5.生物技术发明。

6.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发明创造、动植物品种以及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好商标网


二、审查制度

德国实用新型采取登记制+检索报告制度。在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局应当在登记簿中进行注册登记。对申请的主题不作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的审查。德国专利局依请求进行公开出版物的审查,以判断实用新型申请或实用新型的主题是否具有可保护性。请求可由实用新型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以及任何第三人提出。专利局将现有技术状况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且在由第三人提交请求时,通知该第三人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并在专利公报上出版该通知。

三、创新性要求

德国实用新型实行相对新颖性标准。如果一项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属于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应当认定其具有新颖性。现有技术包括申请日前,公众通过书面记载或者在本法适用地域内公开使用,能够公开获得的任何知识。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的书面记载或公开使用,如果是建立在申请人或者其原权利人的构想基础上的,不应当认为是现有技术。如果一项实用新型的主题能够在包括农业在内的任何一种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应当认为其是适于工业应用的。

对于创造性要求,德国实用新型法第1条第1款规定,实用新型用于保护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而德国发明的创造性要求表述为:具有创造性活动。因而德国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为“具有创造性步伐”,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在表述上存在差别。然而根据德国学者相关研究以及有关判例,德国实用新型创造性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的差别并不明显。

四、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登记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届满于10年后申请月的最后一天。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登记日起得第四年到第六、七、八年以及第九、十年缴纳维持费来维持权利。权利的维持应当记载的登记簿上。

以下情形,实用新型权利终止:(1)专利权人向专利局书面提交声明放弃实用新型的;(2)没有及时缴纳维持费的(专利收费法第7条第1款、第13条第3款或第14条第2-5款)。

为什么这么多企业喜欢申请专利?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自己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5.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6.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7.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9.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10.专利宣传效果好。

11.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12.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

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个人来说,既是升职加薪的利器,也是个人荣誉的一种体现形式。

以上就是好商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好商标网。
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相关推荐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慎重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慎重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05 10:28:48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指南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指南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25 05:55:32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经验之谈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经验之谈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17 04:30:44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要如何撰写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要如何撰写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20 17:20:21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清远怎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清远怎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22 17:20:31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比发明专利容易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比发明专利容易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14 08:53:06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电学领域专利申请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电学领域专利申请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德国的专利和国内的专利类似,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各种专利分别立法保护,其中实用新型的保护由2016年4月4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和2012年12月10日修订的德国实用新型法实施细则来规范,管理,和实施。一、定义和保护客体对于新的、具有创造性步伐并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的保护。不属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的客体有: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创作;3

2023-08-12 16:53:12
丹麦专利如何申请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丹麦专利如何申请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

丹麦专利如何申请在丹麦,专利制度非常完善,其保护非常全面。其法律体系包括:《雇员发明法》、《实用新型法》、《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和《秘密专利法》。丹麦知识产权法中绝大部分都与欧洲知识产权法相同。丹麦是欧盟成员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和北欧专利研究所组织成员国。一、丹麦的专利保护类

2023-08-22 0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