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23:05:00 | 好商标网
平常生活中大家很常听见专利这个词,国家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也是申请时间最长的一种。有些朋友手中有发明设计,但不清楚申请哪种专利,今天小编就来具体介绍一下这三种专利。
一、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比如我发明了一款软件、研究出一种全新配方的药,这样专利都是需要申请发明专利的。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比如咱们经常在电视上看的一档节目《我爱发明》里面,就有很多节目参与者发明的一些小机器,这些都属于实用性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种专利对于大家就更加常见了,平时我们用的手机、电脑、包的外观设计都可以申请这样的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创作者的权益以及发明成果的归属,只有申请了相应的专利在面对他人的侵犯时才能够用法律来进行有力的回击,专利中发明专利的申办要求最高且耗时最长,所以在申办时一定要全面的了解到相关知识点,避免因为低级失误而导致申办受到阻碍。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责任承担(1)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4)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5)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
2023-06-21 03:40:12
2023-09-03 02:55:24
2023-05-28 22:13:55
2023-10-07 12:15:18
2023-09-23 01:02:39
2023-07-14 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