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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相关规定 德国专利申请类型、所需资料、申请途径及费用

2023-07-28 19:57:25 | 好商标网

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相关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专利申请人了解专利国际申请(PCT申请)的相关费用减、退、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综合《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5条、第16条、第57条、第58条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规定,以及《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第8.2节的规定,整理了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36号),于2008年07月03日公布。其内容如下:

一、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减、退、免的规定

对于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其国际阶段费用的减、退、免具体办法是:

(一)国际阶段任何错缴的费用或者超过应缴数额部分的费用,予以退还。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际局传送登记本之前,有下列情形退还已缴纳的检索费和国际申请费: PCT申请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或者决定该国际申请不作为PCT申请处理的。

(三)因国家安全,申请没有被受理的,退还已缴纳的全部费用。

(四)在国际检索单位收到国际检索本之前,PCT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退还已缴纳的检索费。

(五)在国际检索中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地利用了《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在先检索结果的,退还检索费的75%。

(六)在向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传送初审本之前,PCT申请或者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退还已缴纳的初步审查费。

(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际局传送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之前,该要求书被撤回或者视为未提出的,退还已缴纳的手续费。

(八)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都是自然人,并且是中国国民、居民,或者是国际局列出的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其他PCT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九)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的费用的减少:

1.国际申请以纸件形式并附有使用字符码格式的电子形式请求书和摘要的副本的,国际申请费减缴666元;

2.国际申请是以请求书没有使用字符码格式的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费减缴666元;
  
3.国际申请是以请求书使用字符码格式的电子形式提交(基于PDF格式)的,国际申请费减缴1332元;

4.国际申请是以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使用字符码格式的电子形式提交(基于XML格式)的,国际申请费减缴1998元。



二、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费用减、退、免的规定

(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其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除外)。

(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国际检索并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

(三)申请人利用《专利合作条约》第Ⅱ章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免缴实质审查费。

(四)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和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以上便是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相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流程人员或者企业的Ip人员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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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申请类型、所需资料、申请途径及费用

德国是一个经济,科技,制度非常发达的国家。特别在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方面十分发达,以理学、工程技术而闻名的科研机构和发达的职业教育支撑了德国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以汽车和精密机床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也是德国的重要象征。

德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德国现行的专利法体系由《专利法》(2013年修正)、1976年《国际专利条约法》、1968年的《实用新型法》及2004年制定的《外观设计改革法》组成。

一、德国专利保护的类型及期限

1.发明专利

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为20年,不能续展。如果对某项发明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并申请的专利称为追加专利,只能由拥有其原专利或原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提出。一项追加专利必须在其原专利的申请日(如果有优先权,指优先权日)起1 8个月内提出,追加专利的有效期是自其原专利申请日起至原专利期限届满为止。

2.实用新型

保护期限最长为1 0年,自申请日次日起自动保护3年,期满后可续展3次,第一次3年,其后两次为2年。

3.外观设计

保护期限最长为25年。自申请日次日起自动保护5年,期满后可续展4次,每次5年。



二、德国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

1.发明专利

①中英文专利文件全份,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说明书摘要、 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请提供电子版,尤其是文字部分;

②发明的名称;

③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中英文地址(如申请人是公司,请提供公司成立地);

④发明人中英文姓名,如发明人不是申请人,请确认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关系(如雇主/雇员等);

⑤优先申请的地方、申请号及申请日(如要求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英文翻译。

⑥委任书。

2.实用新型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说明书包括:发明名称,附图说明,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和权利要求;

③必要时,应有附图;

④摘要;

⑤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德文译文;

⑥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3.外观专利

①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的商品;

③图片或者照片(6视图);

④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

⑤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三、德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

德国的发明专利审查程序依照提交申请、独立检索(此程序为可选程序)、早期公开、实质审查、授权程序进行,在此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独立检索是德国申请程序中的显著特点,主要是检索专利的新颖性,作为专利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判断依据,据此,申请人可据此选择是否继续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独立检索为可选择程序。

德国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规定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7年之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这与国际普遍采用的申请人在3年之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的规定相比对申请人更为有利,若7年之内不提交,则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在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2.实用新型

德国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对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进行审查。这种对实质性的审查留待在侵权程序或无效宣告程序中进行。

3.外观设计

在德国外观设计法中,可专利性的判断标准由独创性变为独特性。独特性的概念是:如果一项外观设计对有辨别能力的用户产生的整体印象不同于申请日前公开的任一其他外观设计对其产生的整体印象,则该外观设计具备独特性,即该标准的判断主体由以往的设计者改为有辨别能力的用户。

四、德国专利申请途径

1.发明专利

我国向德国申请专利的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单独申请该国发明专利保护,也可以通过EPO申请该国,也可以通过PCT国际申请指定德国和制定EPO申请德国4种方式,当然可以利用中德PPH途径加快其审查过程。

2.实用新型

我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

3.外观设计

我国申请德国外观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和通过OHIM途径申请欧盟外观来保护。

五、德国专利申请报价表

德国发明专利申请费60欧,检索费250欧,实审费350欧(未做在先检索)/150欧(已检索);实用新型申请费40欧,实审费250(可选项目);外观设计申请费70欧(含5年续展费)。

以上费用为申请德国专利的官方费用。我国企业申请德国专利需要找德国的代理机构代办,同时,申请德国专利还需要缴纳翻译费,以及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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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16: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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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04:35:04
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相关规定
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相关规定

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为:《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直接向日本特许厅(简称JPO)提交专利申请。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然后,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

2023-07-27 0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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