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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什么是专利,专利的基础知识

2023-06-03 11:09:14 | 好商标网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六号发布 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条 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第六条 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七条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第八条 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后,应当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

(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三)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四)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第十一条 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第十二条 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一)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

(二)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

(三)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四)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第十三条 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一)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

(二)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

(三)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四)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

(五)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

(六)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什么是专利,专利的基础知识

一、专利权简介

专利权指的是发明创造人或者权利受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授予其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我国的《专利法》于1984年公布,1985年公布《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法的实施做了具体的规定。我国目前的《专利法》与2008年进行了修改,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

专利权具有排他性,时间性以及地域性三个特性。排他性指的是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具有独占性。其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时间性指的是专利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是10年(2021年将改为15年),超过保护期限则属于公开技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地域性指的是专利权在哪国申请就只在该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在其它国家不受该国法律的保护,这就使得如果你需要在多国受到保护,则需要在其它国家申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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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专利权的保护客体指的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我国专利的保护客体分为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

指的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是对自然规律的发现,总结。发明总的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方法发明,另一类的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通常包括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大类,前者如产品制造工艺、加工方法等,后者如测试方法、产品使用方法等。而产品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物质都是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是人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来的事物。

2.实用新型

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对产品进行保护,而不保护方法。简单的说就是工业生产出来的各种有形状,有结构的物体。

3.外观设计

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一样也是对产品的保护。那些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都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权的具体权利,义务

1.权利

专利权人对自己享有的专利享有实施许可权,转让权和标示权。实施权指的是专利权人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相应的专利使用费。转让权指的是专利权人可以把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专利转让必须制定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标示权指的是专利权人有权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2.义务

专利权人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起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为900,4-6年为1200,7-9年为2000,10-12年为4000,13-15年为6000,16-20年为8000。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1-3年为600,4-5年为900;6-8年为1200,9-10年为2000。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1-3年为600;4-5年为900;6-8年为1200;9-10年为2000。当然专利年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减免。有按减缴比例85%计算的和按减缴比例 70%计算的。

除了年费,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

四、专利权的授予

1.专利的授予条件

专利的授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发明创造本身应当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申请文件应当满足规定的要求;3.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必须满足规定的程序。其中2和3是对形式要件以及审查程序来说的,而1针对的则是申请文件的技术要点。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的要求则稍微低一些。但也同时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不授予专利的范围

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比如吸毒工具,制作假币的印刷机;

②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

③科学发现;

④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⑤疾病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⑥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⑦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申请专利的程序

专利权的授予,必须首先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局审查批准才能获得。我国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查流程为:递交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6个步骤。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流程为:递交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授权4个步骤。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概需要2-3年左右,实用新型需要6-14个月左右,外观设计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

为了提升专利申请的通过率,一般都会在递交申请前在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对其技术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然后撰写申请材料。根据您申请专利的类型,其申请文件也不相同。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一般包含: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等;外观设计则需要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等。

4.专利申请费用

根据专利的申请官方费用包含:申请费,印刷费,审查费,登记费,印花税,年费等。根据专利保护类型的不同,申请费也不相同。目前发明专利的申请费为900元,实用新型的申请费为500元,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费为500元,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为2500元。以上费用为知识产权局官方费用,如果您需要找专利代理代办还需要付给代理公司服务费。服务费由各公司根据自己公司的专业水平,运营成本等自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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