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百科 > 正文

专利许可的类型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2023-05-31 06:51:31 | 好商标网

专利许可的类型

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技术享有排他使用权和财产权,任何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其技术,否则就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人也可以通过专利许可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其中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人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

专利许可对于专利权人的好处在于通过专利许可,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入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而对于社会的好处在于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专利许可正常情况下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等。

专利许可不同于专利转让。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专利许可的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实施权的大小,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独家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

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许可的方式之一,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亦称独家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

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4.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如果因为双方的技术交叉,一方为了实施其专利必须运用到另一方的专利,如改进发明方与原发明方,改进方要实施需要利用原发明,原发明方要发展也要使用改进的发明,此时原发明方和改进发明方就可以采取交叉实施许可方式。

5.分许可

分许可又称从属许可,是指专利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专利的专利许可方式。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

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此理解为说明书中有一段与权利要求相应的文字就认为该权利要求就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而是指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即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未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通常包括下面两个含义:

①权利要求的概括与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②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和从属权利要求的优选方案应当在说明书中有记载。


权利要求通常由说明书中公开的一个或者多个实施方式或实施例概括而成。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适当,使其保护范围正好适应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正常情况下概况的范围如下:

a.概括范围的宽窄取决于其与现有技术相关的程度。一项开创性技术领域的开拓性发明,比起已知技术领域中的改进性发明,允许有较宽的概括范围。一项概括恰当的权利要求应当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相当,既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又不使专利申请人应获得的权益受到损害。

b.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中记载的实施例或实施方式联想到此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如果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是下位概念,而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利用此下位概念的个性,则不允许在权利要求中将此技术特征概括成此下位概念的上位概念。反之,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利用了此上位概念技术特征的所有下位概念的共性,则允许在权利要求中将此技术特征概括成上位概念。通常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或具体实施方式越多,可以允许权利要求的概括程度越大。然而也可以只有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由这一实施方式概括成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必须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权利要求的概括不得包含一些推测的、其效果又难以预先确定和评价的内容,否则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所公开的内容。也就是说,当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c.权利要求中可以采用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方式,其条件是功能性限定更清楚地限定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通常能用形状、结构特征清楚限定技术特征时就不要采用功能限定,只有当说明书中有多个实施方式,用形状、结构特征无法将其限定而采用功能限定方式可清楚限定时,才对此技术特征采用功能限定。当然,如果说明书中仅给出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而对其中的某一技术特征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立即能想到现有技术中还存在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类似结构,则也允许对此技术特征采用功能限定。但是,不允许出现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尤其不允许将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改进表述成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等同的功能性特征。

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应当在说明书中有记载,不是指说明书中有一段与其相应的文字,而是指说明书中至少记载了一个与该技术方案相应的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即至少有一个包含了该技术方案全部技术特征的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

2、清楚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对于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求的保护范围是极其重要的,因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后半句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每一项权利要求清楚;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
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

对于每一项权利要求清楚而言,既要求类型清楚,又要求文字含义清楚地限定保护范围。

①权利要求的类型清楚。产品发明应写成产品权利要求,通常应当用产品的形状、结构、组成等结构型技术特征来描述;而方法发明应写成方法权利要求,通常应当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或流程等方法技术特征来描述。

②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清楚,即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应该清楚、正确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此,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严谨,不应当造成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误解;对于自然科学名词,国家有统一规定的,应当采用规定的技术术语,不得使用行话、土话或者自行编造的词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可以采用本技术领域约定俗成的术语。必要时对于最新出现的技术概念,甚至可以采用自定义词,但不应当采用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基本含义的词汇来表示其本意之外的其他含义,以免造成误解或语义混乱,但此时应当在说明书中对该自定义词给出明确的定义。尽可能采用从正面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得采用会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否定词语来限定技术特征。不要采用多义词或者本技术领域中含义模糊不清的词句。

至于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是指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应当清楚,具体要求将在后面“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部分作进一步说明。

3、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后半句的规定,权利要求还应肖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不仅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简要,而且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简要。

①权利要求的表述应当简要,除记载技术特征外,不得对原因或理由作不必要的描述,也不得采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②权利要求的数目应当合理。权利要求书中,允许有合理数量的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的从属权利要求,但那些仅用不同的文字表达而含义完全相同的权利要求应当删除。

好商标网

与“专利许可的类型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相关推荐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就这一点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就这一点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

2023-05-30 18:42:12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干货分享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干货分享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

2023-06-01 14:31:47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

2023-06-04 04:43:59
实施国防专利的具体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实施国防专利的具体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实施国防专利的具体要求关键词:实施国防专利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国防根据《国防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机构应当自授予国防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将该国防专利有关文件副本送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主管部门。收到文件副本的部门,应当在4个月内就该国防专利的实施提出书面意见,并通知国防专利机构。一、实施本系统或本部门内的国防专利的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

2023-05-31 18:04:56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得准备好说明书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得准备好说明书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

2023-06-01 00:31:00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专利检索的重要性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专利检索的重要性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这里可以理解为以下3个要点:1、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每项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里需要指出: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确切地说,不能将

2023-06-04 00:12:06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有哪些?关键词: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状态专利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有哪些?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是指对某一项专利或者专利申请当前所处的法律状态进行的检索,其目的是了解专利申请授权与否,授权后的专利是否有效,专利权人是否变更,以及与专利法律状态相关的其他信息如何。那么,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有哪些?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类型:专利权利有效性,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专利申请尚未

2023-06-01 15:29:24
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

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关键词: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有什么专利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那么,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对于专利授予有什么要

2023-06-01 17: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