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法律效果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不予公告,意味着此次商标注册申请未能得到商标局的核准,如果申请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审,一次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即告结束。申清人所缴纳的商标注册规费不予退回。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29条。
转让中的商标可以申请旗舰店或者专卖店吗?
TM状态的商标在转让中不符合入驻商城,需转让完成后才可提交申请旗舰店,不支持授权他人开专卖店;
R状态的商标在转让中,需要原持有人出具一份排他授权、同时提交商标注册证和核准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受让方可以申请开设旗舰店,申请专卖店需要提供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两份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和核准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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